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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迟到了十六年的真相,今天,我终于等到了

时间:2026-04-26     【转载】   来自:海象财经

        致:张先生、黄主任的感言

       近日,多家媒体公开报道了辽宁省警虎李某喜及沈阳市纪委原领导徐某华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文章,张先生更是主动发声跟帖。作为此事的当事人,我心中倍感欣慰,久久难以平复。媒体报道刊发后,我思绪万千,数十年来压在心底的往事悉数翻涌,那些筚路蓝缕的创业过往,那些莫须有的构陷打压,那些不公与委屈,一桩桩、一件件,至今想来仍让人心绪难平,愤懑难抑。

       当年,“金苑华城”项目烂尾在即,数百户业主流离失所,下岗职工安置费悬而未决,群体性事件频发,中央有关部门的批转文电接踵而至。解决金苑华城项目及其开发商富通公司问题已成市政府燃眉之急。而有“省九三学社”办公楼及浑南开发区王家庄项目开发经验的我,因之进入领导视线。受沈阳市主要领导重托,怀着曾经在体制内工作过的那份责任,单纯地想为政府分忧,为社区百姓尽力,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我费尽周折说服外商,接下了这个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烫手山芋”。此后两年多时间里,我带领团队亲自操盘,翻遍堆积如山的烂账,一项一项捋清捋顺,与相关部门反复斡旋,硬生生把一个濒临引爆的“维稳炸弹”,变成了西塔核心区的标杆项目。

       正如齐锡良、宫宇二位所说,我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从来不是为了谋取私利,是非功过,社会公众自有公论。此次媒体秉持公道、据实发声,让我倍受鼓舞,多年夙夜忧叹、郁结于心的委屈,终于得以窥见曙光,多年期盼,终得回响。

       而我从始至终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客观公正的舆论导向。当年李某喜操控“两个函件”,徐某华等人手握公权力,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利用职权操纵舆论,故意散播不实信息误导公众,甚至给司法机关施压,制造“未审先判”的既定事实,直接给我本人和辽宁嘉星诺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如今舆论终于拨乱反正,曝光了当年李、徐二人为一己私利公然践踏司法公平正义的事件,深得人心,大快人心。至于能否引起辽宁省相关领导们的重视,推动案件彻底翻查,对我而言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几十年光阴倏忽而过,我已是花甲之年,个人荣辱得失早已是过眼云烟。我在意的,是公司那些跟着我打拼了十几年的老员工。他们把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项目,当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他们的生计就没有着落。公正的结果,就是他们活下去的生命线。至于李某喜,已被正义的法律判处死缓、终身监禁,死狗一条。而徐某华本人的结局,无论组织依规处理,还是免于追责,他的人生走向于我而言毫无干系,他的生死对错,早已和我的人生没有任何瓜葛。

       但我始终认为,此次媒体将他当年的违纪违法行为公之于众,恰逢其时,完全契合党中央惩贪治腐的一贯政策导向。这不仅是对我和嘉星诺公司多年冤屈的昭雪,更是给辽宁省、沈阳市乃至全国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徐某华之流,虽是个别害群之马,但其所作所为给底层百姓带来的灾难罄竹难书,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的光辉形象,败坏了党内优良风气,更肆意破坏了党的组织纪律与规矩,令人痛心疾首。

       此次媒体的公正监督与报道,意义远不止于对辽宁嘉星诺公司遭遇司法不公问题的舆论监督,更像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为辽宁、沈阳乃至全国的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示钟。从这一角度而言,这些敢于仗义执言的媒体人值得所有人尊敬。他们的报道让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让民营企业看到了营商环境改善的希望,实实在在地弘扬了社会正气。媒体所发挥的作用无可替代、意义非凡,赢得了百姓的由衷赞叹,其做法公道正派、值得称颂。我与辽宁嘉星诺公司全体员工,必将永远铭记于心。

作者:于海洋

2026年4月25日 午夜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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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于海洋,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民企董事长,书法、散文爱好者,在全国基层党建网、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媒体发表作品30余篇,受到广大网友的好评,被数百家媒体转发。现任中国信息协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华夏文化促进会法治教育与援助委员会副会长、法治中国廉政网络电视台副总监。

       在企业经营中,他成功地挽救“两家”招商引资中濒临倒闭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誉为“救火者”。

       他在文学创作领域造诣颇深,多篇散文、诗歌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中国网、凤凰网等权威媒体等。是新华社、人民网等国家权威媒体报道的好书《雪落长河静无声》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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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于:海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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