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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有感”到“群众满意”——以决战决胜之势书写集中整治的民心答卷今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决战之年。连日来,各地密集召开集中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攻坚决战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空前举措和力度推进集中整治,“宁可掉层皮,也要抓出群众满意的成效”。 从“群众有感”到“群众满意”,虽只有两字之差,却是整治成效从“量变”向“质变”的跨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这场攻坚战的“主攻手”,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靶向、更扎实的成效,推动集中整治成果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认可满意的民生答卷。 深挖线索精准办案,让群众从“看得见”到“信得过”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办案是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手段。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列入2026年重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小切口”攻坚民生改善“大整治”。一批长期未触及、未深挖的领域得到重拳整治,一批“蝇贪蚁腐”被严肃查处,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当群众看到身边的腐败分子被查处、被曝光,当惠民补贴不再被“雁过拔毛”、民生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信任就会在一次次案件查办中累积起来。“群众有感”的第一步,是让群众看见纪委在行动、看到腐败在惩治——而“群众满意”的更高标准,则是让群众相信纪委的每一次行动都是动真格、见真章。 以案促治解决“急难愁盼”,让群众从“有感受”到“得实惠” 惩治不是目的,维护群众利益才是根本。集中整治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上。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小切口破题、全链条发力”,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的地方聚焦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挖维修资金管理失范等乱象;有的地方紧盯燃气价格乱象,严查安装、维修等环节违规收费;有的地方以巡促治,把巡察反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与专项整治统筹推进。从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到治理一个行业领域,从“群众点题”到“群众满意”,整治工作的触角不断延伸。当群众发现烦心事有人管、揪心事有人办,发现“问题清单”正在变成“幸福账单”,这种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就会推动“有感”向“满意”稳步跃升。 常态长效标本兼治,让群众从“一时满意”到“长久放心” 集中整治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建好“防火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超常规”攻坚向“新常态”治理稳步转化——健全“行纪衔接、行刑衔接”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个领域转变。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权力运行越来越透明,群众感受到的就不再是“一阵风”式的整治,而是“永远在路上”的公平正义。这种可持续的安心,正是“群众满意”最深层的底色。 执纪为民回应期盼,让群众从“旁观者”到“评判员” 整治成效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群众主评”的协同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无论是“有事找纪检”在乡镇一级喊响,还是“幸福晒场”成为展示治理成效、倾听民声的平台——目的只有一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群众从整治的“旁观者”变成成效的“评判员”,当每一项整治成果都经得起群众检验,集中整治就从“让群众有感”走向了“让群众满意”。 决战之年当有决战之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以眼里不揉沙的坚定、手上出实招的务实,锚定“为人民而战、让群众有感”的目标,以“宁可掉层皮”的拼劲和“背水一战”的勇气,坚决打赢集中整治攻坚决战。让整治的成效写在田间地头、写进群众心坎,让“群众有感”的温度持续升华为“群众满意”的厚度——这,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和人民最有力的回答。(梓潼县演武镇纪委 王新月) |